電動車充電樁設置難 台電提出兩個「專用」作解方

2022-05-27 13:01 經濟日報/ 記者鍾泓良/台北即時報導電價

王美花說,台灣多屬集合式住宅,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修正「建築技術規則」,要求新型大樓預留電動車充電樁線路、接頭,但既有大樓就必須克服更多限制;對此,台電才須提出兩項新做法解決問題。不僅解決配線複雜問題、精準計算電動車用戶使用電價。攝影/記者鍾泓良
王美花說,台灣多屬集合式住宅,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修正「建築技術規則」,要求新型大樓預留電動車充電樁線路、接頭,但既有大樓就必須克服更多限制;對此,台電才須提出兩項新做法解決問題。不僅解決配線複雜問題、精準計算電動車用戶使用電價。攝影/記者鍾泓良

據交通部統計,4月底數量已接近60萬輛。因應電動車需求,台電今(27)日針對電動車提出「專設電表」及「專用電價」兩大政策。台電表示,專設電表可解決既有大樓設置充電系統的拉線複雜度,電動車專用電價則是透過時間電價來鼓勵車主選擇離峰充電,離尖峰時間價格將差到四倍之多。

台電今日啟用全國首座整合既有地下停車場的「電動車智慧充電示範場」,現場展示專設電動車電表整合充電設施線路,搭配EMS電能管理系統,並正式公布充換電設施電價。

台電說明,既有家戶電表增設線路到充電樁,不僅導致紛雜管線破壞公共空間美觀,更恐影響民眾家戶用電安全。對此,台電提出專設電動車電表供電,同步配置專用配電迴路,形容就像是建立起電路統一匯流的「高速公路」,直接連接到充電樁,而非住戶自行開闢「道路」。

另外,台電首度推出充換電設施電價,搭配專設電動車電表、電能管理系統(EMS),具「低基本費、高價差、離峰長」三大特色,用戶可彈性選擇充電時間,離峰時間充電(夏月:晚上10點至下午4時、非夏月:晚上9點至下午3點),即可享電費優惠約每度2元的電價,價格為離峰每度8元的電價的四分之一。

經濟部長王美花致詞表示,台灣電動車的數量相較很多先進國家來得少,但每年都還是可以看到跳躍式增長,因此如何建置搭配電動車的充電樁是政府重大任務。她提到,首先再充電樁規格方面,因為在較台灣普及的CCS1與較新型的CCS2難以取捨,因此最終訂出彈性,也就是CCS1+1,解決充電介面問題。

而在充地樁數量,王美花說絕大部分是由交通部主責,如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停車場及路邊設置充電樁數量;經濟部則會集中在國營事業設置充電樁,除了中油積極評估如何在加油站增設充電樁,也已請經濟部能源局鬆綁法規修法,得以在安全允許範圍內讓加油站擴充充電樁,相信只要政府提供良好的地點讓廠商可以來設置。

至於住宅充電樁,王美花說,台灣多屬集合式住宅,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修正「建築技術規則」,要求新型大樓預留電動車充電樁線路、接頭,但既有大樓就必須克服更多限制;對此,台電才須提出兩項新做法解決問題。不僅解決配線複雜問題、精準計算電動車用戶使用電價。

而給業者提出誘因,台電參考國際作法提出時間電價,其中電價價差可以差到四倍之多;不僅隨著愈來愈多再生能源,運用多出來的綠能充電將是雙贏,時間電價也可以促使民眾分散充電的時間。

對於電動車採用時間電價規劃,台電總經理王耀庭說明,台電希望所有電動車都納入能源管理系統管理,這樣最大的好處就是再生能源發展再多都不擔心,也鼓勵民眾在再生能源發電充裕時充電。

他補充,時間電價離、尖峰價差大,尖峰為8元,離峰2元,兩者相差四倍;而對於EMS系統不包含在家庭用電,他認為,家裡用電一般採累進電價,但電動車電價與工商業用電都採基本電費、流動電價收費,而因電動車充電時間不會太長,所以台電規劃在基本電費方面把電費收費降低八成,從200多元下降到約40多元,流動電費則是離尖峰2元及8元差異。

中華民國物業管理經理人協會理事長高敏瀞則認為,政府因應國際減碳趨勢,確實應該要推動電動車設置,但考量到充電系統初期建置成本就高達上百萬元、空間限制等,對於老舊公寓限制重重。

但近期出現業者提出充電系統租賃的想法,如果可以克服初期成本太高,對於管委會就可以採取較漸進式方式討論,讓充電樁得以慢慢擴充。

王美花說絕大部分是由交通部主責,如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停車場及路邊設置充電樁數量;經濟部則會集中在國營事業設置充電樁,除了中油積極評估如何在加油站增設充電樁,也已請經濟部能源局鬆綁法規修法,得以在安全允許範圍內讓加油站擴充充電樁,相信只要政府提供良好的地點讓廠商可以來設置。攝影/記者鍾泓良
王美花說絕大部分是由交通部主責,如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停車場及路邊設置充電樁數量;經濟部則會集中在國營事業設置充電樁,除了中油積極評估如何在加油站增設充電樁,也已請經濟部能源局鬆綁法規修法,得以在安全允許範圍內讓加油站擴充充電樁,相信只要政府提供良好的地點讓廠商可以來設置。攝影/記者鍾泓良

營建署:修法協助電動車輛充電設施設置,兼顧安全專業與社區意願

近年國內電動小客車的使用率呈現超過100%的高年成長率,顯示市民環保意識抬頭,但緊接而來的就是充電需求。公共場所的充電樁布建正由交通部積極著手建設中,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有關既有社區裡的充電樁建設,目前正研議調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,期盼讓充電樁的裝設管理步入正軌模式,符合時代需求,也尊重社區自我管理體制。

要在社區裝設充電樁,事前專業評估是第一步

為因應現行電動車輛充電系統在既有社區的設置問題,內政部營建署認為,因為共用部分的管理是管委會的權責,區分所有權人想裝設充電設備,應該向管委會請求,而管委會一旦接收到請求,應該先向台電提出電動車輛充電系統設置之用電評估,並且積極應對服務,因為這關乎大家的權益,要確認技術上的可行性,並且對於全大樓的契約用電是否會因而增加進行正確了解,然後將評估結果在社區公開公告,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充分了解。

要有風險管理意識,才能放心享受充電便利

營建署進一步表示,增加便利性的同時必須維持安全度,為確保災害發生時公寓大廈住戶之權益得受保障,應該要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處理,至於保險費負擔與差額負補償責任,除了可以考慮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明定處理架構外,社區內也要有充分的認知。

社區裝設充電樁,應該經過集體的完整理解及充分溝通

在既有社區裡加裝電動車輛充電系統,是社區裡的大事情,關乎所有住戶權益,營建署認為,提出正式議案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進行討論與充分溝通是有必要的,畢竟包括如何施工,如何美化,都得要有社區共識。但是希望能降低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成案門檻,讓這事情有機會在社區裡公開討論,經由理解再考慮是否支持,才是真正排除障礙的理性程序。

充電樁完工啟用,才是管理維護的開始

增訂電動車輛充電系統設置後,營建署計畫推動管委會應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的制度,讓相關主管機關提供民眾一個可長可久的管理機制,這樣才能保障未來用電安全。